7月4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存道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关于全县《科技进步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县科技局、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了汇报交流。
就进一步贯彻实施好《科技进步法》,谢存道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实施。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是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激烈国际竞争的必要之举,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镇区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工作。二是聚焦企业主体抓实施。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必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让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战场,充分发挥好科技型骨干企业对经济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实施。执法检查是人大依法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对照法律条文和执法检查方案中列出的八项重点内容逐一检查,找出差距和不足,梳理出问题清单。四是强化保障措施抓实施。要强化财政经费保障,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科技创新发展;要强化政策落实保障,加强惠企政策的宣传解读,开展惠企服务,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要强化金融信贷保障,引导金融资源加强对创新型、科技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要强化科学实验保障,发挥研发平台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五是形成整体合力抓实施。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提高法律的知晓度和覆盖面;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加大协调联动力度,县科技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其他相关部门共同配合,以本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科技进步法》在我县全面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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