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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日期:2016年3月4日  共浏览1506 次     【字体:  】 

本月份,我委在常委会分管主任带领下,根据预算法、监督法有关要求,对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关于宝应县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宝应县201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结合会前调研情况,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4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5377 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9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2585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461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8000万元、上年结余15102万元、调入资金16396万元,收入合计452074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403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819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3589万元,支出合计43581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259万元。县本级政府基金收入53505万元、各项结算收入25111万元,收入合计78616万元,支出合计67903万元,年终结余10713万元。县本级缴库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000万元、支出30000万元,收支平衡。部门预算调整支出396944万元,决算支出411366万元,决算支出高于预算支出14422万元,基本来源于部门单位其他收入超收。

我们经初步审查认为,2014年县政府及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收支矛盾,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全力以赴保增长,千方百计抓增收;统筹安排和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切实提高保障能力;不断深化预算改革,完善县镇财政体制,试行绩效预算评估,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有效发挥了财政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任务。国税、地税等部门围绕年初预算目标,克服税源与任务差距较大不利因素,聚焦公共预算收入,坚持依法征收,优化征管方式,努力培植后续税源,为全年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作出了努力。根据以上情况,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县政府提出的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批准2014年县本级财政决算。

2014年决算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不够完整明细,精准水平还不高,部门预算执行缺乏刚性;非税收入和财政资金管理不够严格,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够规范,资金监管和运行绩效有待提高;财政存量资金尚未完全盘活,额度结转金额不断加大,财政专用帐户未定期清理;无财力税收数额逐步加大,实际可用财力增长缓慢,重点和新增税源支撑乏力,刚性支出增长较快,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平衡压力不断加大。此外,财政多年垫付资金较多,资金链越绷越紧,债务风险不断累积加大。

从审计情况看,审计部门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工作依法规范、全面细致,提示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除按全口径要求对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审计外,着重围绕财政资金的规范征收、使用和管理开展审计,并对全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1个政府融资平台以及纳入2014年绩效预算的农业保险资金进行了认真审计,揭示了一些问题和漏洞,明确提出了整改意见,从完善体制、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较好的建议,并加强了对审计问题整改的跟踪监督,有效地促进了各地各部门的依法理财、依规办事。

针对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整改建议:

一、进一步刚化预算约束。在大力培植税源、加强税收精细化征管、不断提高财政实际收入水平和质量的基础上,要坚持有保有压,突出支出重点,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监管,有效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要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随意安排支出,严控预算追加和调整。对对动用超收收入安排支出、部门超预算支出的,要依法提出调整方案,及时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批,坚决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对部门预算要统筹考虑本部门的实际收支以及上年结转支出情况,事前考虑上级追加补助等因素,真正在综合预算和零基预算基础上,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精准性,缩小部门决算与预算的差距,为严格预算约束打牢基础。

二、继续强化财政监管。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确保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防止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非税收入行为。对目前尚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部门其他收入,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其支出合法性和合规性的监管。由财政性资金(包括政府债务)安排的重大项目,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对项目专项资金支出“末梢”加强跟踪监督,确保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绩效性。对政府及政府融资平台资金运行要加强监管,严禁违规借资等行为发生。对目前沉淀的财政存量资金,政府要建立定期清理和盘活机制,努力消化和压减存量资金规模,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严格住房保障资格准入,建立规范有效的退出机制。

三、不断深化预算改革。政府及财政部门要主动跟进新预算法的施行,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提出的各项新要求、新任务。按照全口径预决算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人员编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全面推进收支脱钩。对内容上重复交叉、绩效目标大体一致的专项资金,要加大梳理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绩效性。要继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构建事前评估、事中跟踪、事后评价全过程的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对纳入2015年绩效管理范围的项目要及时组织开展跟踪监督和绩效评价。要不断强化部门决算工作,明年所有部门的决算都要报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此外,要按上级决策部署,探索编制20162018年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滚动预算。

四、依法强化审计监督。去年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负责,在年初第一次人大常委会上专题作了汇报。对今年审计出来的问题,政府要在专题研究、部署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整改监督,对每一个问题都要弄清来龙去脉,特别是整改结果和对当事人的处理情况,要全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及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也要向常委会做出整改说明。审计部门要认真执行新预算法和县人大常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对全口径预决算绩效预算的审计监督,以促进预算的进一步细化、深化、刚化,推动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高效运用。明年要对部门决算进行全面审计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要继续加强对公共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及时发现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加强对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实施项目的审计监督,加大预警提示和风险管控,提高债务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益性。(财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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