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在县行政中心六楼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善慧、夏征宇、李长春、黄才堂和常委共26人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杨步云,县法院院长黄顺祥,县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长春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防洪保安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安监局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在我县选举产生的部分扬州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同时,对有关履职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安全生产法(部分章节);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
会前,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组成人员赴县政务中心、望直港镇便民服务中心、望直村便民服务站实地视察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审议中,部分常委就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向有关部门进行了询问。常委们问得直接具体,部门应答客观实在,达到了沟通协调、解疑释惑、助推工作的目的。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对县政府有关工作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详见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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