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2月13日在县行政中心六楼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善慧、夏征宇、李长春、黄才堂和常委共27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伟,县政协副主席金陵,县法院院长黄顺祥,检察院检察长张晓强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才堂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和议题安排;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五老”改造、推进“民生城建”的决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方案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与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追认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县人民法院对县十五届有关人大代表采取刑事审判的决定。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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