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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2次主任会议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日期:2022年10月27日  共浏览47539 次     【字体:  】 


10月27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2次主任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吴建志、姜海峰、谢存道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金陵,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和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重视养老事业发展,在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养老服务初成体系,养老设施逐步改善,医养结合积极探索,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


就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工作,陈金荣强调:

一要全面提升重视程度。养老服务是国之大者,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养老服务是传统美德,历朝历代都有尊老敬老孝老的传统、事迹和政策。养老服务是形势所迫,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呈现出规模大、占比高、速度快的特征,我县尤为突出。养老服务是现实需要,养老服务存在布局、规模、设施等方面不适应,家庭养老功能退化,机构性、功能性供需不平衡的问题。政府、家庭、社会要承担起相应的职责,更好地促进养老事业、养老服务与老龄化社会相适应,推动幸福宝应、和谐宝应建设。

二要注重整体系统谋划。吃透法规政策,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熟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对养老工作的目标定位、工作部署。摸清基本情况,建立老年人数据库,了解数量、分布、身体情况和养老需求,及时动态调整。借鉴外地经验,学习周边以及与我县条件相近县市的先进做法。制定实施意见,围绕上级规划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兼顾需要和可能,合理发挥政府、家庭、社会、市场各方面的作用,制定出台我县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

三要落实基本养老服务。认真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根据国家和省规定以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的清单和实施标准,认真抓好落实。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根据国家标准和实施办法,在民政部门的监督下,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作为老年人享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坚持困难老人优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残疾等老人建立精准的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并纳入基本养老范围,予以重点优先保障。

四要改善提升养老设施。合理安排养老用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合理规划、精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落实住宅小区养老服务用房,新建小区按照规定标准执行到位;已建小区采取购买、租赁、置换等多种形式保障社区养老用房。重视失能老人专业养老机构建设,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专业的养老机构,进行护理照料和服务。鼓励盘活资产,对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一些闲置且适合用于养老的资产,进行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鼓励市场主体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引导市场主体自主建设,提供方便快捷、价格合理、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

五要协调构建养老体系。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引导家庭扛起养老主体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弘扬尊老孝亲传统美德,落实带薪护理假政策;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统筹建设,向周边老年人提供多种服务;建好办好公办养老机构,大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差别化的养老服务;探索推进邻里互助、老人之间互助养老方式。颐养康养相结合,政府要支持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护理、康复等相融合;养老机构要按照规定设立内部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申请纳入医保定点;有条件的二级以下医院可以向康复、护理及医养结合发展;医疗机构要为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和优先窗口,方便老年人就医;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要完善好老年医学科室,提高老年人就医水平。

    六要着力强化多元保障。领导保障,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领导,发挥好养老服务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养老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政策保障,依法落实养老服务组织税费优惠,依法提供必要的养老机构用地保障;落实水电气收费标准,加大信贷支持,鼓励发展养老志愿服务组织。经费保障,设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积极编制项目,上争资金和专项债;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养老服务。人才保障,鼓励宝应中专等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相关培训项目,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社区工作者培训;加强人才引进,对养老机构聘请的卫生专业的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职业培训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对有技能等级证书,长期从事养老护理岗位的人员进行必要的补贴和奖励。

(金陵作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报告)


夏兴丹作调研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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