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分为上下午两个阶段进行。
上午的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评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工业重大项目招引和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后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通过了《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行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宝应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关于全县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关于任命县、镇两级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和辞职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副主任翟士高、吴建志、谢存道,党组成员衡连宝出席会议。县政府代县长胡晓峰,县监察委员会代主任陈坚,县政府副县长杨洪国,县政协副主席王松年及县监察委、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下午的会议专题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民生实事推进情况的报告,开展了“面对面”询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副主任翟士高、吴建志、谢存道,党组成员衡连宝出席会议。县政府代县长胡晓峰,副县长周正威、杨洪国、金陵、张倩桦、梅灯昌、丁子建、张绍文,县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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