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副主任翟士高、吴建志、谢存道,党组成员衡连宝出席会议。县委书记、县长张小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正威,县委常委、县监察委代主任陈坚,县政协副主席姜海峰,县法院院长陈国俊,县检察院检察长茆小松及县监察委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接受张小辉辞去宝应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任命胡晓峰为宝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决定其代理县长职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县政府工作部门、县监察委员会、县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县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0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还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20年县本级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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