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医保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玉宝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翟士高、黄才堂、徐建林、孙学龙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杨洪国,县法院院长陈国俊,县检察院检察长秦辉等列席会议。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近年来,县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坚决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全县医保基金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就进一步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周玉宝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管机制,实现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要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监管质效。不定期的检查督促指导“两定”机构工作,加强协议管理和监督执法,建立健全医保基金安全考核和医疗机构考核评价。加快医保基金监管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智能稽查系统。要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医疗质量。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大力引进、培育各类医学人才,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快县域内医联体建设步伐,促进资源共享、人才下沉、技术协作,实现“小病治疗不出镇村、大病诊治不出县城”的目标。要密切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涵盖医保、卫健、市场监管、审计、公安等行政部门和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监管执法体系。紧紧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投诉,在全社会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抓细抓实各项措施,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就进一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周玉宝强调,要领会改革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系列重要指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工作举措,推动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抓好关键环节。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和工作重点,切实做到精准发力。充分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让法庭成为以看得见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的“殿堂”。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完善简案类案集中送审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要完善保障机制。提升办案人员能力水平,培养刑事审判能手,完善证人出庭、法律援助律师保障机制。加强科技装备设施建设,为办好案件提供坚强保障。要加强统筹协调。公检法司等单位要坚持同向发力,步调一致地推进改革工作,转变刑事司法理念、落实证据裁判原则、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强化资源整合统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走向深入。
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案件质效提升”、“诉讼监督深化”工作主题,全面履行监督职能,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证。就进一步推动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周玉宝要求,要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发挥好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切实把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作为落实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措施来抓。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实施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措施和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建立健全稳定规范运行有效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与侦查、审判等机关联系沟通,跟踪督促各项检察建议落实办理情况,利用和加强检察引导侦查、出庭公诉、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形式,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置于检察机关的有效监督之下。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把监督的重点放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上,通过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活动以及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中的监督,着力维护社会稳定。要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能力。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思想教育,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重视年轻检察官培养,优化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打造一支纪律严、素质高、业务强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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