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下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玉宝,副主任翟士高、黄才堂、徐建林、孙学龙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佘俊臣,副县长杨洪国,县政协副主席王松年及县监察委、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实施办法(草案);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在我县产生的部分扬州市第八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听取并审议了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和个别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草案),确认了补选代表资格有效;讨论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接受有关代表辞职的追认报告;审议并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和辞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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