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玉宝主持会议,副主任翟士高、黄才堂、徐建林、孙学龙出席会议。县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在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后,对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不断强化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做法给予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周玉宝指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紧扣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办案服务民生,忠实履行监督职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法治宝应建设贡献了力量。
就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民事检察工作,周玉宝强调,要做到认识再提高,检察机关必须充分认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民生、保障发展的重要途径;要做到机制再创新,注重发挥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等多种监督方式的整体合力,形成多元化民行检察监督格局,增强民行检察工作的实效,切实发挥民行检察基础作用;要做到培训再强化,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业务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实效性,不断提高监督能力;要做到宣传再加强,加大检务公开和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全社会的知晓度,在全社会形成开展民行检察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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