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部署安排, 5月6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建林,县委常委、副县长沈伯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目的是传达学习栗战书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动员部署和启动我县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
徐建林指出,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就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徐建林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紧扣重点,明确责任。执法检查组要对照方案,依法查,认真查,深入查,检查中要注重围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检查、紧扣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开展检查。要深入调研,抓好整改。抓好自查自纠、调查研究和整改落实。要强化组织,有序推进。在增强实效上下功夫,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沈伯宏指出,全县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检查。进一步增强行动自觉,把中央和省、市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确保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严肃整改。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存在的矛盾问题,找准症结,对症施策。要广泛深入宣传,全员参与监督。以执法检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环保意识。
会议还解读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听取了有关部门、镇迎检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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