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立足新时代对地方人大工作新要求,紧贴发展大局,活化方式方法,依法行使监督权,坚持在监督中支持,充分发挥审议、询问、视察、执法检查等监督的“迭加”效应,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力促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紧盯年度目标,现场询问抓监督。从2013年首次尝试以来,每年下半年围绕政府在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推进情况,组织常委会委员和政府县长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面对面”询问活动,这已成为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度实施重点监督的规定动作。通过全面询问,对政府每年度工作运行情况进行认真盘点,在肯定工作亮点的同时,突出对标找差,委员们坚持问题导向,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问出深度和要害;政府县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紧扣提问,把握重点,正视不足,答出责任和担当。通过“问”与“答”的互动,既发挥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知政、问政、督政的作用,也增强了政府及部门的责任意识、发展意识,更深化了人大与政府之间的相互了解,达到了增进沟通、凝聚共识、共谋发展的最终目的。每年度询问现场,均安排县电视台全程录播,部分人大代表旁听,县政府领导现场作表态发言,询问情况还进行满意度测评。询问不止于问,常委会还加大“问”后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力度,通过定期检查、明察暗访、听取报告等监督形式的交叉组合,接力推进,真正发挥询问活动的实效。
二是保障法律实施,执法检查抓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在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宪法和法律在本地区正确贯彻实施的重要助推作用,重点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法律在县域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近年来,先后对《消防法》、《环境保护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开展执法检查。强化组织领导,专门成立由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各副主任任副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制定检查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分步组织实施。注重学法在先,通过法律辅导培训、知识讲座等形式对执法检查组成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使其牢固掌握相关法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为检查打好基础。分组执法检查,各小组深入镇区和有关部门,看现场、听汇报、查资料,采取集中检查与分头暗访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督促整改相结合、执法检查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等形式,依法开展实地检查。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执法过程的正面报道和问题曝光,通过以案释法,提高执法检查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将检查及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高执法检查工作实效,切实发挥好人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突出环境保护,专项审议抓监督。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主动契合全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支持推进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按照新《环保法》要求,在重点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每年将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列为常委会常规性议题,推进年度环保工作监督常态化。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审议建言。针对环保工作短板,要求政府加强规划引领,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杜绝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的进入,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总量的增加。全面排查环境隐患,严控“水、气、声、渣”点源污染,对一些能耗高、污染重、群众意见大的污染企业,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完善考核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建立有效衔接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创新监管方式,推广使用重点污染源远程监控、实时监控等现代化“互联网+”环境监管网络新模式,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真正让美丽宝应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四是关注民生福祉,持证视察抓监督。县人大常委会把促进民生改善摆在突出位置,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积极关注民情,反映民意,维护民利,把关切民生冷暖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作为视察工作的重点,推动政府主导型的民生项目与群众需求型的民生实际有机结合,使人大监督贴近群众,更接地气。近几年先后组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行业管理、养老机构建设、医联体建设、城市综合整治、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公园体系建设、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工作开展持证视察,通过听政府部门介绍情况、看项目工程现场,谈群众意见建议,进一步展示政府工作亮点,查找存在问题,掌握群众诉求,共商解决办法,用心用情加以督促推动。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广大百姓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五是盘点审议意见,跟踪问效抓监督。为使人大审议意见真正从“纸上落到地上”,彻底改变审议意见“打白条”、“文来文往”等现象,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初第一次会议都要对上年度常委会审议意见“回头看”,抓盘点问效,会前对照检查,会上集体把关,会后持续跟踪,以“审议-落实-再审议-再落实”为抓手,坚持反复作检查,跟踪抓落实。常委会要求县政府制订办理落实计划,明确办理部门、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情况。同时,主动抓好督办,通过听取“一府两院”承办机构的汇报,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把握;在此基础上走访察看,了解审议意见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所提出的建议是否得到实施。对于一些重大问题或办理不力、不到位的审议意见,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督促“一府两院”持续抓好整改,维护审议意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做到“言必信、行必果”。通过多年来的积极探索和实践,去年,县人大常委会还制定出台了《宝应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意见书的实施办法》,以建章立制的形式为审议意见立规矩,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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