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下午,县人大召开《扬州市公园条例》实施和公园体系建设督查部署会议,对市县联动督查《扬州市公园条例》实施和公园体系建设进行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建林,县政府副县长郑东升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是《扬州市公园条例》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我县持续推进公园体系建设的关键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扬州市公园条例》实施和公园体系建设情况督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督查是贯彻中央生态文明理念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市委、县委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在需要、是宣传落实地方法规的实践过程。二要把握时间要求、同步要求、覆盖要求、整改要求,扎实推进督查工作取得实效。三要切实加强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宣传力度,有效保障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徐建林要求各镇、各部门上下同步,部门同向,齐心协力做好督查工作,全面推进《扬州市公园条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和公园体系建设,为建设“四个宝应”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会上,郑东升对全县公园体系建设作了具体安排,要求紧扣目标任务、强化宣传培训、加强统筹协调,以《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我县公园管理运行水平,推动我县公园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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