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合力化解“执行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法院近年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破解“执行难”,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制尊严和司法权威,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贡献。
会议指出,目前,法院虽然与部分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初步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但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手段单一、力量分散、联而不动的问题。同时,有关执行联动机制的相关立法不完善,可操作性有待提高;信息互通平台建设滞后,未充分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执行工作的队伍建设还需加强。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行效果的提升。会议建议:
1、完善执行联动工作的机制建设。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将执行联动机制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督促各相关单位全面落实联动职责。“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对执行工作中产生的新问题、新情况以及对重大疑难执行案件,要及时沟通,共同会商,推动问题解决。要督促特殊主体被执行人的案件,对涉及面广、群众反响强烈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2、优化执行联动工作的外部环境。法律依据方面,对现有尚不完善的法律法规,建议上级人大,出台、修改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拒不履行裁判的违法行为惩治力度。社会诚信机制方面,尽快建立起完备的信用体系,加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以及企业的经营活动的有效的监管和法院与政府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有效的信息沟通,让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当事人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另外,对于情节严重的拒执行为,公检法机关要统一认识,敢于“亮剑”,加大拒执罪查办力度,以刑事手段推进、保障执行工作。综合治理“执行难”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有效推进了“执行难”问题的解决。要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将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跟全县的公安、金融、工商、房管等协助执行单位系统进行链接,实现法院足不出户联网查询,建立起信息系统的联动机制。同时,加强法院内部立、审、执协作。强化立案、审判、执行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相互分工、相互配合的工作关系,在人民法院内部凝聚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合力。
3、着力提高执行队伍素质和执行保障。法院要高度重视执行队伍建设,严格遵守执行行为规范,做到公正与效果相统一。要增强干警的使命感、责任感,消除消极畏难思想,严格依法、积极主动地履行执行职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的执行救助制度,明确和细化执行救助的对象、金额、使用程序,将执行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长效的救助资金增长机制,以便及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从而在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 (宝应人大 内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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