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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份大事记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日期:2024年5月15日  共浏览7157 次     【字体:  】 

4月1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金荣,党组成员、副主任吴建志、谢存道、周军家,副主任姜海峰,党组成员刘俊、胡文忠出席会议。

4月2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存道赴柳堡镇督导安全生产工作。

4月3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部门调研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海峰参加活动。

4月7日至1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带队赴江苏省宜兴市和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宁波市余姚市学习调研“镇级环境报告制度”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存道参加活动。

4月7日至1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志赴南京参加省人大代表暨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

4月10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来宝走访联系人大代表。县委副书记、县长胡晓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副主任周军家参加活动。

4月15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存道带领第三执法检查组赴夏集镇检查《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4月16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志带领第一执法检查组赴鲁垛镇、望直港镇检查《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4月16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存道带领第三执法检查组赴柳堡镇检查《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4月16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法院执行工作调研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副主任周军家参加活动。

4月17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军家带领第四执法检查组赴小官庄镇、氾水镇检查《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4月17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金荣,党组成员、副主任吴建志、谢存道、周军家,副主任姜海峰,党组成员胡文忠出席会议。

4月18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人大代表组召集人和镇人大主席会议,部署2024年县人大代表工作和镇人大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军家出席会议。

4月18日下午,扬州市九届人大宝应第二代表小组赴泾河镇视察调研物流项目运营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以市人大代表身份参加活动。

4月18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海峰带领第二执法检查组赴泾河镇检查《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4月18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存道带领第三执法检查组赴广洋湖镇检查《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4月18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军家带领第四执法检查组赴开发区(黄塍镇)检查《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4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志带领第一执法检查组赴射阳湖镇、西安丰镇检查《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4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军家带领内司委负责同志赴南京调研企业合规工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茆小松参加活动。

4月19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海峰带领第二执法检查组赴山阳镇检查《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4月19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带领第二执法检查组赴安宜镇检查《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海峰参加活动。

4月22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存道带领教科文卫委、社会建设委负责同志赴扬州参加全市人大教科文卫、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

4月23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戴元湖一行来宝调研我县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县委书记张小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副主任吴建志参加活动。

4月24日至25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军家赴扬州列席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4月24日上午,金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佩坤一行来考察交流人大助力中心大局做法、人大特色亮点工作以及2024年环高邮湖四县市人大协作联动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副主任吴建志参加活动。

4月24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全县优化发展学前教育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副主任吴建志、姜海峰、谢存道,县政府副县长陆宝华参加活动。

4月25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志赴氾水镇开展“主任接待日”活动。

4月25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海峰带领第二执法检查组赴曹甸镇检查《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4月26日下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5次主任会议,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企业合规工作情况的报告,研究《关于深入推行镇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讨论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副主任吴建志、姜海峰、谢存道、周军家,党组成员刘俊出席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国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茆小松等列席会议。

4月28日下午,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阚成法一行来宝调研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县委常委、副县长栾庆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海峰参加活动。

4月30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观摩省人大代表万绘“关爱未成年人工作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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