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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宝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共浏览1427 次     【字体:  】 

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宝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9日宝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宝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宝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上中旬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宝应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宝应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宝应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宝应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宝应县2024年县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宝应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宝应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票决2024年宝应县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对2023年县重点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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