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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长江“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日期:2022年9月15日  共浏览5711 次     【字体:  】 

 

9月13日至14日,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副主任谢存道,副县长张绍文参加活动。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运西垃圾填埋场、宝应湖备用取水口、星瑞科技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项目现场、宝应运河公园,实地检查长江“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汇报会上,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部分镇分别汇报了长江“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部分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围绕长江保护和长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陈金荣从高度重视、宣传培训、定规立制、推进有力、整改认真、效果明显等方面对我县贯彻实施长江“一法一条例”工作给予肯定。就进一步推动长江“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陈金荣要求,要提高站位抓实施。长江保护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贯彻实施好长江“一法一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深度落实。要深入宣传抓实施。宣传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好栗战书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中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宣传好中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宣传好长江“一法一条例”内容和要求以及省市配套政策措施,系统深入宣传、突出重点宣传、创新方式宣传。要问题导向抓实施。肯定成绩的同时,要发现问题、查找问题。突出减污、降碳、绿色发展、产业升级、创新驱动等规定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突出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制度贯彻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相关规划、目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指标标准的制定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突出中央、省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政府及相关主体法定职责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要析源整改抓实施。剖析根源,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措施,确保措施靠实,可实施、可落地;明确责任,明确整改要求、时间节点;落地推进,实行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要发扬民主抓实施。请民参与,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长江保护和长江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民智,长江“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破解、化解要多方面、多角度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受民监督,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倒逼推动长江“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

谢存道主持会议。

张绍文表示,下一步,县政府将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加快治理,提高实效;精准监管,巩固成果;推动转型,绿色发展,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长江保护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会后,执法检查组对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基层执法人员、企业负责同志等进行了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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