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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宝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日期:2021年12月30日  共浏览2770 次     【字体:  】 

 

202112月30日宝应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宝应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宝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15日前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宝应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宝应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宝应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宝应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宝应县2022年县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宝应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宝应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

8.通过宝应县十七届人大专门委员会人选名单;

9.票决2022年宝应县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10.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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