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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华等11位县人大代表——建议进一步规范城市宠物犬管理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日期:2021年7月22日  共浏览4003 次     【字体:  】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市民将养犬作为一种生活乐趣,犬已经从原来的看家护院演变成现在为人们排解寂寞、增加生活乐趣的宠物部分市民养犬达2条以上但随之而来的犬叫扰民、环境污染、伤人、破坏绿化等问题也层出不穷。例如:1、由于宠物犬每天出来活动,尤其是大型烈犬,导致很多居民不敢把孩童带到户外玩耍;2、居民日常的公共活动空间正在被宠物犬挤占宠物随地大小便现象十分普遍,有些公园甚至成为了宠物犬的天然厕所,群犬在绿化带打闹,破坏了绿化也严重影响了周边的环境卫生;3、由于宠物犬的数量不断增加,有时深更半夜群犬狂吠,惊扰小区居民休息;4、近年来全国各地烈性犬伤人事件频发,新闻媒体报道的犬咬人事件层出不穷,由于我县居民养犬方式多为散养,每年被宠物犬咬伤的市民人数也越来越多。针对饲养宠物犬引发的现状,为了促进宠物犬与城市居民间的和谐共处,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依规执行,完善管理制度。针对当前宠物犬数量大量攀升与社会危害性不断增加的现状,制定完善符合城市实际、操作性强的、人性化的宠物管理规定相关制度,规范居民饲养宠物犬的行为社区居委会引导居民订立养犬村规民约禁止城区内的住宅小区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推行养犬登记和公示制度,公示养犬人信息、饲养犬的种类和饲养方式等,既便于群众监督,也利于宠物犬走失后的及时寻找实行定时定点牵养,出门遛犬要牵绳,不得携带宠物犬进入商场、宾馆、饭店、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犬对他人造成严重影响的,养犬者依法依规接受处罚。

2、加强多方联动,规范养犬行为。建立以公安部门为主的,社区、卫生、畜牧、物业、城管等多方参与的条块联动管理模式。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将犬类管理纳入城市文明建设考核指标,形成自上而下,各有关部门相配合的立体管理网络。公安机关要加大犬叫扰民恶犬伤人事件的治安查处力度;卫生防疫部门要建立对犬只防疫定期抽查,对违者给予处罚;城管部门要全面加强巡查执法力度,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劝阻并要求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对一些情节严重的典型涉犬案件,及时曝光,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对违法养犬行为形成威慑。

3、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社会参与作用。加强和创新城市宠物管理,必须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让群众自觉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积极发挥社区的作用,强化社区对养犬户文明养犬行为的监督党员干部要带头承诺文明养犬充分发挥学校的作用,发动学生文明养犬知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犬类管理志愿者队伍,参与到犬类的日常管理中,帮助提供更多的有效信息,共同纠正犬类污染环境、公共场所遛犬影响他人安全、随意遗弃宠物犬等不良行为。

4、加强教育宣传,倡导文明养犬。除了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外,还要充分利用社区、学校宣传栏、发放宣传告示等形式,广泛宣传狂犬病与其它人畜共生疾病的防治科学知识,增强居民对狂犬病等人畜共生疾病危害性的认识。同时,要宣传及时处置宠物犬伤人事件的措施,防止各类宠物犬伤人事件严重后果的发生。对宠物犬扰民等问题,要充分运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饲养人进行教育,对不听劝阻的要依法处理,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养犬人的自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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