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最新动态


省人大来宝开展《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立法调研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日期:2021年4月14日  共浏览1286 次     【字体:  】 


4月13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副主任陈琪一行,来宝开展《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立法调研。市人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江晓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存道等参加活动。



调研组先后深入县红十字会、桃园小学、莲花社区博爱家园等地进行实地察看,详细了解我县红十字会建设和工作运行情况。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我县红十字会工作情况汇报,县编办、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安宜镇、射阳湖镇红十字会会长,红十字志愿者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草案)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陈琪对我县红十字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工作务实、措施有力,工作有亮点、有特色、有影响,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红十字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他指出,要充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不断加强红十字会自身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在推进社会治理中发挥红十字会独特的作用。陈琪表示,将认真吸纳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做好条例的修改工作使条例制定更加科学完善,为红十字会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编辑录入:byrd

    上一篇:市人大来宝调研宗教工作
    下一篇:全市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在宝应召开

 · 县人大召开代表建议联合办理 [285690]
 · 县人大人代委、县政府办联合 [260286]
 · 县人大调研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204107]
 · 发挥“专”的优势 体现“ [186181]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 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苏ICP备19049932号-1
地址:江苏省宝应县     邮编:225800
电话:0514-88282685    邮箱: byrdbgs@126.com
页面执行时间:125.000毫秒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