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和议题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于7月份至年底对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开展评议,按照《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把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推动乡村振兴放在突出位置,紧盯深化农村改革主线,集聚资源和要素,大力推进粮食、荷藕、水产、生猪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重点围绕抓产业规划、园区建设、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方面开展评议,不断提升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的层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为保障粮食安全、产业化发展,推进全面小康建设,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议重点
1、粮食、荷藕、水产、生猪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情况;
2、贯彻有关农业法律法规,落实强农惠农相关政策情况;
3、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示范园区建设情况;
4、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优良品种和标准化种(养)殖情况;
5、品牌建设和品牌优势发挥情况;
6、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7、扶持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情况;
8、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搞活农产品流通情况;
9、办理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情况。
三、方法步骤
评议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7月上旬--8月上旬)
1、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提交主任会议研究。
2、成立评议组织。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评议工作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组成。
3、召开动员会。
会议主要内容:
(1)宣读评议实施方案;
(2)县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3)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作迎评讲话;
(4)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讲话。
参会人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评议工作组全体成员,县人大机关同志;县政府办相关负责人,县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各镇分管负责人。
4、组织学习。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评议工作组开展学习。
5、开展自查自评。相关部门召开内部动员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迎评要求,按照评议工作总体部署,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报评议工作组。自查阶段可以邀请评议工作组有关同志参加。
(二)调研阶段(8月上中旬—9月中旬)
1、收集意见。
(1)听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汇报,听取县商务局关于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搞活农产品流通情况的汇报,听取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品牌优势发挥情况的汇报,发改委、财政局围绕评议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门工作职责作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查阅相关资料台帐;
(2)召开部分镇分管负责人、部分农业农村专业代表组成员、重点农业园区、专业大户、服务组织、农业企业负责人等参加的座谈会;
(3)赴基层调研,实地走访、察看重点园区、重点项目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座谈;
(4)各镇人大积极发挥代表作用,梳理问题清单和意见建议,报人大评议工作组;
(5)通过新闻媒体、人大网站公布评议议题和评议内容,并通过公布电话、电子信箱、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2、交换意见。评议工作组就调研收集的意见和建议与相关部门交换意见。
3、向主任会议报告。评议调研结束后,评议工作组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
(三)评议阶段(9月中下旬)
1、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对照评议内容,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撰写工作报告,政府办汇总形成专项工作报告,报县人大评议工作组征求意见,并将修改后的专项工作报告在评议前送交人大常委会。
2、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评议,分管副县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代表询问或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1)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2)听取评议工作组调查报告;
(3)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评议及询问,分管副县长或相关部门应答;
(4)进行满意度测评;
(5)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满意度测评由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投票。满意票超过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80%且满意票、基本满意票之和超过(含)90%的为满意;满意票、基本满意票之和介于80%至90%为基本满意;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之和低于80%的为不满意。测评结果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工作报告予以通过;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工作报告不予通过。
4、专项工作评议结果向县委报告,向“一府一委两院”、人大代表通报,向各相关部门反馈。
(四)整改阶段(9月底——12月下旬)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提出的评议意见,由常委会办公室汇总整理,形成书面评议意见,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以常委会《审议意见》形式,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整改。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处理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问题,并适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整改报告。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听取汇报、组织视察等形式,跟踪督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四、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和载体,是促进部门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工作评议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把这次评议活动作为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的重要途径,作为改进工作、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积极主动迎评,自觉接受评议。
2、精心组织,注重实效。评议工作组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注重提高评议工作的参与性、严肃性和实效性。对工作评议中存在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跟踪督促抓好整改,确保评准、评实、评出成效。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工作班子,制定本单位评议工作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对评议中提出的意见要认真对待,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坚持自查自纠、边评边改,把整改贯穿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拓展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加大对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及评议工作的报道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知晓率,引导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进来,营造共同参与人大专项工作评议、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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