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下午,宝应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选举办法和县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通过办法。
大会应出席代表303人,实到会代表262人,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大会的执行主席是:王逍霄、周玉宝、陈金荣、顾长荣、王梅峰、吉琳、吴建志、周正威、陆安亚、闫伟、翟士高、黄才堂、徐建林、孙学龙。
受县 人大常委会委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玉宝向大会报告工作。他说,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新时代人大“两个机关”新定位,在中共宝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高水平小康,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周玉宝从五个方面回顾了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工作:紧贴中心工作,合力共推经济加快发展;强化法律监督,扎实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保障民生改善,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不断探索改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注重自身建设,着力提升综合履职能力。
周玉宝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出的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总目标,强化人大监督支持,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宝应发挥应有作用,做出积极贡献。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紧贴核心、维护核心,在提高政治站位上有新境界;二是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在决定重大事项上有新进展;三是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四是坚持凝聚代表、服务代表,在激发工作活力上有新探索;五是坚持完善自我、提高自我,在塑造团队形象上有新成效。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翟士高主持 会议。
大会 还听取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朱明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辉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表决通过了选举办法和县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通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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