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对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把脉开方”。
2017年,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积极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全县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环保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县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和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为持之以恒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努力让水乡宝应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会议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坚持绿色理念,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美丽宝应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污染治理力度。要加强自查自纠和排查治理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时限,确保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坚持齐抓共管,形成环境治理合力。要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制定的规定,明确相关部门的环保责任,形成“全县一盘棋,全民共参与”的新格局;四是坚持常长结合,强化政策要素保障。要经常抓、见常态、持久抓、见长效,建立适应市场要求的环保投入机制,加强政策、资金、项目、信贷支持,充分调动参与环境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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