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换届以来,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工作规范化,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谋事之初,立标定规
“赞成34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17年2月27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全票通过了《宝应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拉开了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推进制度建设工作的序幕。
“着眼于规范工作程序,优化服务效能,分别对常委会议事程序和人大机关内控管理两个层面的规章制度进行再修订、再完善”,2017年开局之年,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力求通过修、改、补、废,对现行制度进行全面梳排,进而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为新一届人大依法履职立标尺定规矩。主任会议高度重视,明确一名常委会领导主抓这项工作,同时,按照各委办室的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方法步骤,并列出了时间表,通过挂图作战的方式,力推各项制度起草修订工作按时、有序进行。
议事之时,精细完善
制度建设是一项严谨细致的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内容规范、约束性强、可行管用的原则,采取党组会议研究、主任会议讨论、常委会会议审议等形式,对各项制度进行层层把关,条条过堂,力求精细完善。在制定过程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沉下去”等方式,在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好的经验做法、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的制度。在修订制度时,坚持事先吃透法律精神,做到以法为宗、于法有据,切实形成有理有据、功能齐全、程序规范的制度体系。把握形势要求,不断与时俱进,在制定《宝应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时,反复学习党的政治理论,认真钻研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本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仔细推敲修改,确保了制度的合法性、规范性。
半年多来,本着成熟一批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一批的原则,陆续开展集体讨论,使之更趋完善。至目前,先后修订通过了《宝应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宝应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5项制度,新制定出台了《宝应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意见书实施办法》等6项制度,废止了《关于加强对司法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监督的暂行办法》1项制度。同时,主任会议集体修订通过了9项县人大机关管理制度,为强化内控管理、规范履职行为提供了有力保障。
行事之际,恪守规范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在制度建设过程中,注重加强对制度施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制度不仅挂在墙上、写在书里,更落实在行动上,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铁”制度,保证制度建设的实效性。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带头按法律和制度办事,规范履职行为;动真碰硬,依规按章,敢于和善于运用刚性监督手段。加大对“一府两院”监督检查的力度,着重检查执行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制度要求的落实情况,促使和保证“一府两院”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使各项制度行之有效,落在实处。同时,通过制度实施情况,反过来分析制度本身还存在什么缺陷和不足,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使制度更加科学、合理,更具操作
性、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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