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下午,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了选举办法和人大专委会设立办法。
本次大会的执行主席是:王炳松、王逍霄、周玉宝、秦有芳、陈金荣、顾长荣、沈伯宏、王梅峰、张利、吉琳、吴建志、周正威、翟士高、夏征宇、李长春、黄才堂。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翟士高主持。
受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玉宝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他说,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宝应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宝应”建设总目标,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全年共作出决议决定12项,决定任免县政府组成人员5人次,任免“两院”工作人员12人次,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周玉宝从五个方面回顾了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工作:聚焦富民强县,紧贴中心工作共谋发展;强化法律监督,提升“法治宝应”建设水平;保障民生改善,致力共建共享增进和谐;突出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注重实效;加强联系指导,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周玉宝指出,过去的五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历届人大打下的良好工作基础上,接力传承,积极探索,推动了我县人大工作不断与时俱进。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历程,我们始终做到了以下“五个坚持”: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首要前提;第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第三,坚持以民为本,保障改善民生,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担当;第四,坚持依靠代表,凝聚各方智慧,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力量源泉。第五,坚持与时俱进,强化自身建设,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内在要求。
周玉宝强调,2017年是新一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开局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出的决策部署,紧贴全县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人大职能,切实在加快推进“四个宝应”建设的发展进程中担负起应尽职责,发挥好积极作用。县人大常委会将把握形势要求,进一步坚定人大政治方向;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发挥主体作用,进一步激发人大代表活力;着力强基固本,进一步提升人大履职水平。
大会还听取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朱明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秦辉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还表决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和《人大专委会设立办法》。
列席当天大会的有: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领导同志,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历届领导同志,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在我县工作的扬州市七届人大代表,县各部委办局、群众团体、垂直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各镇人民政府镇长,以及出席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