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专题研究相关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玉宝主持会议,副主任翟士高、夏征宇、李长春、黄才堂出席会议。副县长闫伟,县人民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听取并审议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和个别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宝应县宪法宣誓组织工作规程》;通过关于追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接受周玉宝等同志辞去宝应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通过关于追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对有关代表采取法律措施的决定;审议并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结束前,周玉宝作总结讲话。
周玉宝指出,过去的五年,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热点事项,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我县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所有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全体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
周玉宝表示,随着换届的到来,有一部分同志因为任职年龄、职务变动、工作需要等原因,将不再继续担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但是你们所展现的良好风范,为人大建设所作的重要贡献,将在我县人大历史上留下精彩的一页,成为激励我们人大工作者继续履职尽责、不懈进取奋斗的宝贵财富。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人大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在新的起点上努力做好新一届人大各项工作,更好地让党委放心,让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