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玉宝主持会议,副主任翟士高、夏征宇、李长春、黄才堂和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伟,县政协副主席徐建林及县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为加强我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近期,中共扬州市委决定,对我县县政府和县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调整;前不久,县委对人大有关工委干部进行了调整;县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有关人员的职务进行任免。按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须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进行任免。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增开本次常委会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提名,然后对人事任免事项和辞职事项进行集中审议和表决,最后颁发任命书,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决定任命杨林为宝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任命秦辉为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其代理宝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