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十五 )届( 五 )次会议( 2016 )年第 183 号
类别: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 主办单位:人社局 协办单位: 财政局
县人大常委会处理意见:
代表
姓名 |
黄永军 |
联系地址或单位 |
宝应县农业委员会 |
联 系 电 话 |
13773345489 |
事由: 关于逐步缩小与周边地区工资差距, 调动机关事业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建议 |
内容: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下,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有了一定提高,但对照周边兄弟县市的待遇水平,还是宝应的物价房价水平,我县机关事业人员工资待遇明显偏低,与周边同类县市、同类级别人员相比,我县机关事业人员工资水平月平均要低1000元左右,低收入与高支出的倒挂,造成我县机关事业人员的工资待遇水平居于全省倒数的局面,不仅挫伤了广大机关事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低薪伤人、低薪降效,不仅会影响宝应的形象,而且也直接制约宝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要请有关部门迅速拿出方案,通过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为此建议,一是每次省市统一调资时,我县既不能推迟时间,也不能降低标准,要争取适当比周边地区提高标准,通过几年的消化,逐步缩小差距;二是可以执行省市标准统一将机关事业人员工资重新调整到位,考虑到县财政紧张的实际,可以按照8-9折拨付下发,由镇区和部门补足或打折发放,这样既可减轻县财政负担,又可以调动镇区部门增收的积极性和机关事业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开源节流,千方百计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减少盲目投资和浪费,积聚财力,在发展民生、办好各项公益性事业的同时,保障机关事业人员工资水平;四是充分利用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县、省委省政府加大苏中苏北结合部地区支持力度等优惠政策,争取支持,切实提高机关事业人员的工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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