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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2016)年第 111 号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日期:2016年5月17日  共浏览121150 次     【字体:  】 

流水号

71

编号

(2016 )年第111

届次

十五届五次会议

法治与民政

主办单位

民政局

协办单位

 

案由: 关于放宽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议案

领衔人

联系地址或单位

联系电话

 

安宜镇闸北社区计生专干

13813100471

附议人

联系地址或单位

联系电话

张素琴

安宜镇画川社区党总支书记

13773422092

 

安宜镇牌楼社区计生专干

13651514009

杨启鸿

县恒丰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

13852186666

胡定邦

县宏阳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

13905255048

 

安宜镇计生服务站副站长

13511700317

曹月霞

安宜镇安宜社区党总支书记

15005253433

董巧芳

安宜镇白田社区计生专干

13801440730

吏万平

安宜镇花庄村党总支副书记

13773345423

付建兵

安宜镇刘堡村村委会主任

15161859078

 

安宜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船闸村党总支书记

15861309449

处理

意见

 

主席团

 

县人大

常委会

 

注:⒈代表提出议案,须有十人以上联名提出;

⒉请一事一案,用钢笔书写或打印,字迹要清楚,具体内容请另附页(A4)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是保证基本生活的生活费用补贴,是为贫困人口提供的一种救济,具有临时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针对生活困难群众建立的,其出发点是把所有由于各种原因而不能保障基本生活的居民全都覆盖,使他们能够得到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如果一个家庭的收入水平达不到维持基本生活的标准,就要采用补差的方法,对该家庭进行补助,以确保其能够维持最基本生活,就是做到应保尽保的基本含义。

目前,宝应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是520/人。但是,一些游离在低保补助政策之外的困难家庭,是急需关注的城市边缘人。比如有些患大病家庭、或患有慢性病的家庭,他们的病种不在医保范围内,且由于处在就业年龄段,严格对照低保申请条件,基本都是不符合政策的,办不了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是关系群众衣食冷暖的民生工程,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民心工程。为此,建议在审核过程中,放宽申请办理的条件,在调查审批过程中考虑整个家庭的生活水平,不要严格以收入指标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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