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号 |
10 |
编号 |
( 2016 )年第 109号 |
届次 |
十五届五次会议 |
类
别 |
法治与民政 |
主办单位 |
民政局 |
协办单位 |
卫计委、财政局 |
案由:关于切实规范管理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议案 |
领衔人 |
联系地址或单位 |
联系电话 |
周恩进 |
望直港镇主任科员 |
13701441999 |
附议人 |
联系地址或单位 |
联系电话 |
杨 勇 |
望直港镇农服中心职工 |
13651511066 |
张仁礼 |
望直港镇军师村党支部书记 |
15951431619 |
潘久兰 |
望直港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
13773323728 |
吕开萍 |
望直港镇火花村妇代会主任 |
13852765931 |
康婷婷 |
望直港镇中心小学教师 |
15005250897 |
张爱臣 |
扬州市尼尔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
13773328000 |
郝 银 |
扬州市中宝银鹏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
13921910358 |
王相杰 |
江苏欣莲欣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
13852760666 |
王惟久 |
望直港镇马垛村种植大户 |
13382735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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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意见 |
大 会
主席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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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
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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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⒈代表提出议案,须有十人以上联名提出;
⒉请一事一案,用钢笔书写或打印,字迹要清楚,具体内容请另附页(A4)
目前,望直港镇共有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6名,每年初镇综治办与村委会签定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监护责任书,每季度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开展一次谈话,准确了解精神病人的发病情况,并对监护人交代监护责任,镇财政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危险精神患者稳控。但在管理过程中,镇政府、村委会和监护人的管控压力大,经费投入多,且缺乏有效办法和措施,容易出现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脱管、漏管现象,对社会安定造成一定的影响。
为有力、有序管控好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效避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恶性、恶劣事件的发生,现结合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虽中央、省、市已出台了有关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理意见,但我们宝应县还未出台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或意见,建议结合实际,出台相关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理办法或意见。
二是由于镇、村资金紧张,而需投入的管控资金又非常大,建议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费用。
三是对于已明确为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在亲属不愿监护、不愿签字收治精神病院的情况下,建议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让基层有依据办事,有抓手管事,以缓解基层管控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压力。 四是加大对沿河精神病院改造,不能出现因床位紧张而耽误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最佳收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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