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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2016)年第 81 号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日期:2016年5月17日  共浏览2187 次     【字体:  】 

流水号

11

编号

(2016)年第81

届次

十五届五次会议

农业水利

主办单位

国土局

协办单位

 

案由:关于高度重视乡镇农民集中居住区土地风险防范的议案

领衔人

联系地址或单位

联系电话

王洪顺

西安丰镇人大主席

13801440968

附议人

联系地址或单位

联系电话

包万峰

西安丰镇副镇长

18052566628

13901452167

 

西安丰镇南舍村党支部书记

13952580210

李兆珍

西安丰镇朱郭村妇女主任

15152713201

田素玲

西安丰镇中心小学教师

13852189002

徐海广

上海物回公司负责人

13601642080

许美刚

县农作物栽培站副站长

13852182396

郝大明

西安丰镇党委书记

13852566038

 

西安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3952589997

姚学勤

扬州星汉玻璃工艺品公司董事长

13805255898

处理

意见

 

主席团

 

县人大

常委会

 

注:⒈代表提出议案,须有十人以上联名提出;

⒉请一事一案,用钢笔书写或打印,字迹要清楚,具体内容请另附页(A4)

近年来,很多乡镇实施了农民集中居住工程,通过土地置换解决了一部分农民居住的问题,土地置换也解决了乡镇城镇发展、工业用地等方面的矛盾,这是一份利镇利民的大好事,但在操作上存在不规范的现象,随着居住户的增加,违规使用土地、违规出售新建的楼房,背离当时的初衷,大有行销售商品房之实,并且承诺三、五年内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而实际因土地手续不规范,两证根本办不下来,买得早,办理两证的时间已到,乡镇则采取拖的方法来应付,随着时间后移,势必会造成大量的购房户上访,造成社会不稳定,这是一般潜在的社会不稳定的风险。

建议:一是对已建成或正在建设中的农民居住区的土地采取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将使用的土地手续规范化;

二是将要新建的农民居住区土地,要规范化操作,确保买票上车,只有这样,才能将风险降到最低,将矛盾处理在萌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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