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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日期:2018年5月23日  共浏览37491 次     【字体:  】 


5月23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玉宝,副主任翟士高、黄才堂、徐建林、孙学龙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顾锡芳,县政协副主席傅春景及县监察委、法院、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工业重大项目引建,推进光伏制造与应用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社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扬州市公园条例》实施、公园体系及2018年公园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文体广新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在我县产生的部分扬州市第八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与会人员还共同学习了监察法(部分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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