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刘潇辞去宝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5-26
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潇辞去宝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5月25日宝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宝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潇辞去宝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